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孙键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【临沂律师-法帮网临沂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】孙键律师:医疗事故做出结论应做好哪些工作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8-22 15:45)    点击:163

【临沂律师-法帮网临沂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】孙键律师:医疗事故做出结论应做好哪些工作?

  医疗事故处理部门应在调查、研究的基础上,最后做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。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件,应以书面形式详细地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情况和理由。对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件,则要根据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,责令医疗责任人员承担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,对构成医疗事故罪的,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  医疗纠纷情况复杂,政策性强,医疗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待和处理上必须严肃认真,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。

  (1)接待:接待来访者的首要问题是使来访者建立起信赖感。无论有无医疗过失,都要向病人或家属表示慰问,态度诚恳热情,即使对方发怒或语言不逊,也要疏导、说服,切勿动怒。对初访者一定要耐心听,认真记,尽量多搜集与纠纷有关的材料,为开展调查提供依据。对问题不要轻易做肯定或否定的回答。来访者陈述意见时不要打断,不要插话或者做不必要的解释,防止误认为是包庇、袒护。最后必须根据事实做结论,只有周密的调查研究才能做出正确的分析判断。因此,病历、实物、现场需妥善保存和保护。

  (2)尸体解剖:家属流露出对医疗过程有不满时,有关医务人员就要有所准备,病员死后书面通知并引导家属进行尸检。根据相关规定,尸检要由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门机构和有资格的人员进行,目的是分析诊断死因,查明有无过失,手术是否误伤器官等,为鉴定和处理争议提供客观依据。

  (3)善后处理:善后处理一定要不徇私情,坚持原则,力求定性准确,处理恰当,结案迅速,不留尾巴。这就要争取病员或亲属的谅解、配合和支持,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和社会各有关部门。在达成协议的基础上最好履行公证手续,签订公证协议书,以免反复,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。

 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孙键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人身损害  交通事故  公司法务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孙键律师,孙键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孙键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355020915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孙键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临沂律师 | 临沂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孙键律师主页,您是第12250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