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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临沂律师-法帮网临沂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】孙键律师:发生医疗意外事故时该怎么做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8-22 15:45)    点击:98

 【临沂律师-法帮网临沂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】孙键律师:发生医疗意外事故时该怎么做?

  1、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时,当时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可是负责人报告;科室负责人应随即向护理部、医务科负责人报告;护理部、医务科负责人应随即向院领导报告。凡逾期不报或隐瞒不报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
  2、发生医疗事故或者纠纷,医务科、护理部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有关的各种原始材料,严禁涂改、伪造、隐匿销毁有关资料,病员及家属不得翻阅、索要、涂改、摧毁有关资料。

  因输血、输液、注射、服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,要对现场实物封存保留,以备检验。

  3、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,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,必须进行尸检。尸检应争取在死亡后24小时之内,冬季不超过48小时。医疗单位或病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尸检超过48小时,影响死因版定的,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负责。

  4、发生医疗事故或时间,医务科、护理部应立即组织调查,并组织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,依照规定作出处理,并报上级主管部门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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